3/19/2008

new H1b filing rule out

Wish good luck this year!

http://www.mitbbs.com/ym_article/lianglaw/31080710.हत्म्ल
(梁勇律师事务所,lianglaw.com专稿)移民局刚刚公布了有关H-1B Cap 申请相关规定
及Q&A,相关规定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:

1。如果第一天H-1B 申请就额满的话,原本只是将隔天送件的申请件一起并入“抽签”
的行列,现在移民局改为5个工作天内送达的申请通通并入一起可加入“抽签”的申请
案。(这样竞争就更激烈了,不论是在申请后5个工作天内的那一天额满,都是一并加入
抽签的行列。)

2。禁止同一个雇主为同一个员工提出多个申请,即使是工作内容不相同也不行。唯一
可以例外的是如果是“关系企业”(像是母子公司) 的话,是可以各自为同一个员工申
请一个H-1B 的申请。

3。如果被移民局发现出现同一个雇主为同一个员工提出多个申请的话,将会拒绝或撤
销H-1B的申请,所付出的申请费也不会退回。(这家公司为这个员工所申请的所有H-1B
都会被拒绝或撤销,但是为其他员工的申请如果没有违返规定则不影响。)

4。移民局将变更抽签的顺序,若是20,000个美国硕士以上名额的申请在开放后5天内额
满的话,移民局会将20,000个美国硕士以上名额的申请人优先抽签。若是这些拥有美国
硕士以上学位者没有被抽中的话,会将再放入65,000个名额一起抽签,等于美国硕士以
上学位申请人在5天内送件者有两次抽签的机会。

5。移民局同时也表示,他们会继续接受学校发出证明申请人完成所有课程、论文及答
辩,只差领取毕业证书的证明信。但是如果你并没有符合完成其学位的证明却声称已经
取得学位的话,是不会退会申请费的。

6。目前移民局将继续接受H-1B快速审理的申请,$1000 快速审理的开始计算时间是以
抽签决定后开始计算。

7。由于移民局会将收到的所有H-1B Cap 案件送交给其他移民处理中心做电脑输入的动
作,因此,申请人在收到收据时可能与寄件的地址不符,这一点请申请人不要担心。

所有要求以移民局原件为主,移民局原文可在本网 http://www.lianglaw.com/H1.htm
取得,相关消息包括:
Full Text Advance Copy of the H-1B Cap Filing Rule(03/19/2008)
USCIS FAQs: Interim Rule on H-1B Visas(03/19/2008)
USCIS Fact Sheet: Changes to the FY2009 H-1B Program(03/19/2008)
USCIS Announces Interim Rule on H-1B Visas(03/19/200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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